2017-05
    #LIST_START#
  • 8591
  • #LIST_END#
-0423:39

〔記者邱奕統/桃園報導〕前縣府時期向中央爭取到2億元補助款,規劃在蘆竹區前北區兒童之家興建蘆竹國民運動中心,但受當地護樹團體反對,市長鄭文燦上任後,決定將國民運動中心遷址五福游泳池,預計6月動工,不過2億元補助款因此泡湯,挨批決策草率,讓所有市民無端損失2億元;市府體育局說,舊址有無價的市定古蹟,新址地段條件好,長期來說,得到的絕對比舊址多。蘆竹國民運動中心經費4億6千多萬元,前縣府時期已花了8百萬元進行設計規劃,原本預計去年8月可完工營運,而當初爭取到的2億元補助款,是體育署補助全國各區國民運動的專案經費,在今年底落日,而市府認為,遷址興建應屬舊案,不應影響補助款,也與體育署積極協調、溝通,但體育署最終認為,換址就是新案,因此不僅將原案撤回,原先承諾的2億元補助款也一併收回無法保留,並要市府重提計畫送審。體育局說,蘆竹國民運動中心趕不及補助款送審期程,4億6千多萬元經費將由市府自籌,局長夏金興表示,帳面上看似失去2億元,但因為舊址內的前北區兒童之家已被指定為市定古蹟,文化資產是無價的,且新址地點更好,能讓運動中心被更多人使用,因此就長期而言,獲得的絕對不只2億元。他說,蘆竹國民運動中心預計6月動工,108年完工,將為地下2樓、地上4樓的綜合性運動場館,設置室內游泳池、綜合球場、韻律教室、健身房、幼兒體適能空間、壁球場、桌球場、室外箭靶練習場、棒壘球練習場、直排輪練習場等。蘆竹區市議員對此都認為市府日後決策應該更為謹慎,市議員陳麗莉說,當初決定遷址就是少數民意凌駕多數民意的結果,使得好不容易爭取到的經費因此化為烏有,現在多說也無益,地方期盼運動中心多年,只能要求體育局盡速完工,但提醒市府,任何一毛錢都是民眾的血汗錢,應避免無端浪費。市議員劉勝全說,新址確實比舊址佳,也更方便民眾使用,因此認同遷址,但市府對於市民的辛苦錢應該更為謹慎看待,在決策過程應該小心謹慎,當初既然決定遷址,就應該要有縝密的計畫或策略因應,讓已爭取到的補助款泡湯實在不應該;市議員郭麗華說,新址比較好找,對周邊居民影響也較小,也能將舊址的北區兒童之家活化使用,是雙贏的結果,就長期來說,效益絕對高過2億元,也建議市府應向中央爭取其他補助款。

>視訊 #LIST_END#

3AB19CEA530AD879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jonp77qx13503 的頭像
    jonp77qx13503

    黃麗瑞

    jonp77qx135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